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淮安市2025年重磅推出的名校优生一次性就业补贴政策,旨在通过经济激励手段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淮安市就业,推动地方经济发展。以下是关于这一政策的几个可能的关键点:
1. "补贴对象":该政策可能主要面向毕业于国内外知名高校的优秀毕业生,尤其是那些在学科领域内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实践能力的毕业生。
2. "补贴金额":一次性就业补贴的具体金额可能根据毕业生的学历、专业、就业岗位等因素有所不同。一般来说,对于研究生、博士生等高学历人才,补贴金额可能更高。
3. "就业范围":补贴政策可能鼓励毕业生在淮安市内的企业、事业单位、机关单位等就业,以促进地方就业市场的稳定和发展。
4. "申请条件":申请补贴的毕业生可能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,如学历要求、专业要求、就业单位性质等。
5. "申请流程":毕业生可能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,如毕业证书、就业证明等,按照规定的流程申请补贴。
6. "政策期限":该政策可能有一定的期限,如实施3年或5年,以评估政策效果并适时调整。
7. "政策目的":通过提供一次性就业补贴,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淮安市就业,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活力,提高城市竞争力。
8. "后续支持":除了一次性就业补贴外,淮安市可能还会为受补贴的毕业生提供一系列后续支持,如住房补贴举报 -
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新引进“名校优生”一次性就业补贴的通知
各县区、经开区人社局,各县区、经开区党(工)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,工业园区综合服务局、党群工作部,生态文旅区社会事业局、党群工作部,市各有关单位、企业:
根据《关于进一步做好“名校优生”引进工作的意见》(淮人才〔2018〕4号)和《2024年江苏省淮安市引进“名校优生”公告》有关精神,现就做好组织申报2024年度新引进“名校优生”一次性就业补贴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对象
(一)市、县区属事业单位(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),在淮注册纳税的企业,在淮登记设立的产学研合作(成果转化中心)等机构,引进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(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首次来淮工作并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且在淮缴纳社会保险的下列人才:
取得第一轮“一流大学”建设高校(42所)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、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才。
在第二轮“双一流”建设高校(147所)建设学科(以各高校向社会发布的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设方案中,建设学科的口径范围为准)学习并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、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才。2022年2月份以前毕业的在第一轮“一流学科”建设高校优势学科(以各高校向社会发布的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设方案中,建设学科的口径范围为准)学习并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、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才。
普通本科高校、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取得国家奖学金的毕业生,或省级优秀毕业生,或担任过校学生会主席、副主席满1年的毕业生,或在各类全国性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的毕业生。
近3年内报考江苏省选调生进入组织考察未录用的毕业生。
取得2022—2024年任一年ARWU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200名国(境)外大学的学士、硕士、博士学位人才。
(二)2023年10月16日发布的《2024年江苏省淮安市引进“名校优生”公告》引进的符合A、B类招聘对象条件的“名校优生”和当年度引进的进入组织考察未录用选调生。
(三)2023年10月19日发布的《2024年江苏省淮安市引进“名校优生”(教育类)公告》及2024年3月11日发布的《2024年江苏省淮安市引进第二批“名校优生”(教育类)公告》引进的符合A、B类招聘对象条件的“名校优生”。
(四)2023年12月19日发布的《2024年江苏省淮安市引进“名校优生”(卫生类)公告》引进的符合A类条件的招聘对象。
二、补贴标准
1.博士研究生4万元、硕士研究生2万元、到企业的本科生和专科生1万元。淮安籍人才在上述标准上分别增加2万元。
2.专项引进的“名校优生”按公告兑现一次性就业补贴。
三、申报时间
2025年4月1日—4月20日。
四、申报程序
(一)申报方式:符合申报条件的“名校优生”可登录淮安政务服务网,选择“财政奖补”“人才奖励”对应栏目进行申报,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。
(二)受理审核:
各县区教育局、卫健委负责受理本县区专项引进教育、卫生类的“名校优生”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;各县区(园区)人才中心(人才办)负责受理本县区(园区)内事业单位及纳税企业的“名校优生”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,及复审县区教育局、卫健委提交的初审材料,核查申请人学历学位、户籍信息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、社会保障卡等填报信息,对信息准确性负责;市教育局、市卫健委负责受理市直教育、卫生类事业单位专项引进“名校优生”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;市人才中心负责受理市直事业单位(不包含教育、卫生类专项引进“名校优生”)、在市库纳税企业的“名校优生”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及复审市教育局、市卫健委提交的初审材料。
(三)补贴发放:经市委人才办主任会议研究通过后,拟发放补贴人员名单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(http://rsj.huaian.gov.cn)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的,市直事业单位的“名校优生”一次性就业补贴由单位主管局负责发放;市库纳税企业的“名校优生”一次性就业补贴由市人才中心负责发放;县区(园区)企事业单位的“名校优生”一次性就业补贴由县区(园区)人社部门负责发放。
五、相关事项
(一)填报信息作为兑现人才政策依据,没有填报的不予兑现相关政策。
(二)申请人对填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,发现欺诈行为的,取消其享受相应优惠政策的资格,追缴已资助经费,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。
(三)各单位对入职后工作未满3年(36个月)离淮的“名校优生”,及时收回一次性就业补贴,有关情况及时报主管部门和市人才中心。
六、咨询电话
市人才中心83659206
清江浦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83643668
淮阴区人才服务中心80859887
淮安区人才中心85963155
洪泽区人才中心87206610
盱眙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80910772
市政务服务中心83908006(技术支持)
金湖县人才市场管理服务中心86888623
涟水县人才中心82380795
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83612639
工业园区党群工作部89221668
生态文旅区党群工作部83638798
附件1:2024年度淮安市新引进“名校优生”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表
附件2:离淮人才需退还“名校优生”一次性就业补贴情况统计表
附件3:2024年度淮安市新引进“名校优生”一次性就业补贴备案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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